近期,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海中洲集团工会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称号,以表彰海中洲集团工会在工会工作中的优异成绩。3月21日,区总工会党组书记、主席陈建东副主席朱玲珠专程到海中洲集团授牌,并进行调研走访。
接下来,跟着小编的步伐,一起走进这家“透骨新鲜”的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。
多年来,海中洲集团工会在普陀区总工会的指导下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,认真履行工会职责,坚持做好“人”字文章,在企业内形成了“企业关爱职工,职工热爱企业”的和谐劳动关系。
海中洲集团工会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,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,并在舟山民营企业中率先实行员工住房公积金、年休假等福利制度。工会自主创新成立“帮困基金会”,对因病、因残、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提供企业自救。此外,企业的重大决策均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表决通过。
海中洲集团工会出台岗位激励政策,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、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获得“激励基金”;成立骑行社、悦读社、茶艺社等社团,由职工自主参与、管理,适时开展各种活动;打造温馨舒适的职工书屋,形成良好的工作、生活氛围,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。
海中洲集团工会同时也注重推荐优秀员工参与各类评比,如徐君江荣获“省五一劳动奖章”“普陀工匠”“普陀区第四批劳模创新工作室”;顾瑜燕获“普陀区五一巾帼标兵”“普陀区劳动模范”等荣誉,发挥先进的榜样引领作用,在企业内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。
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荣誉是对海中洲集团多年来着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,构建和谐企业工作的充分肯定,标志着职工之家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。